两票制能有效遏制过票,但对降低药价作用有限
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由此可见,推行“两票制”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必须推行。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一节中,提出要“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实行分类采购;推广地方经验做法,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内可鼓励一定区域间的带量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由此可见,推行“两票制”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必须推行。
什么是“两票制”?
所谓的“两票制”,就是说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为什么要推行“两票制”?
推行“两票制”,概括为“两个鼓励”,即“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由此可见,推行“两票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压缩中间环节(改进流通秩序),降低虚高价格。这一点,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梁万年司长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中国流通领域整体来说环节太多,药品从出厂到卖到医院,通过层层加码以后,一般都是六七倍高,一块钱的药,可能到医院,卖给老百姓的话,最少是六七块钱,有的甚至更高。我们在福建三明,做了一个很好的事情——“两票制”。现在药从厂家出来后,只能经过两票就必须到医院,而不是三票、四票、六票、七票,因为每开一次发票,药的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最少涨20%。”
“两票制”能否降低药品价格?
尽管国家已经明确推行“两票制”,但业内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网上曾有文章提出质疑:如果“每开一次发票,药的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最少涨20%,医药公司岂不是躺在家里开张发票就能赚20%?”而且文章作者还举了个家电的例子,说彩电、冰箱、洗衣机经过多个流通环节,为何从来都没有价格虚高之说呢?如果减少流通环节就可以降价,为什么没有人提议用“两票制”来降低彩电、冰箱、洗衣机的价格呢?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甚至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都是按照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程序来的,价格也是通过招标确定的,并且医疗机构不能“二次议价”,因此药品价格高与低与开几次发票没有关系。财政部的报告也说“两票制”在福建的实施没有降低药品价格。
还有人就据此反问:如果“两票制”有那么神奇,那解决药品价格虚高也许就没有那么复杂了。
有更为激烈的言论认为,“两票制”很可能隐藏着“天大的秘密”。这种观点认为,在“两票制”政策下,通过药品流通环节洗钱的“低开模式”无法运作,洗钱的方式就只剩下“高开模式”了,药厂必须抬高出厂价,使高额的回扣成为出厂价的构成部分,如此一来,中标价与出厂价之间就不会存在很大的差价空间,掩盖了招标导致药价虚高的事实,让外界找不到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理由,从而保住了药品集中招标这一大权。
三明降药价挤水分实现“腾笼换鸟”的根本办法到底是什么?是不是“两票制”?
显然不是。已经成为全国医改明星的福建省三明市,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秘密,也不存在还要回避和隐瞒什么。要说清楚三明医改完成腾笼换鸟,实现凤凰涅槃,有几个事实需要讲清楚:
一是三明医改是逼出来的。2010年,三明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亏损1.4亿多元,到2011年,实际亏损量达到2亿多元。这个亏损量,当时在全省排在前列,占全市当年本级财政近15%,根本无法兜住底。基金还欠付全市22家公立医院医药费1700多万元。
面对如此险恶的困境,三明在思考:问题在哪儿?突破口又在哪儿?三明分析后认为,必须从药品下手。据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的统计,2009年以来,全国医疗总费用按人均计算,5年内几乎翻了一番:2009年为784元,2013年为1467元,年均增长率17%。具体到三明市,情况如出一辙:2005年为6.49亿元,2011年猛涨至16.9亿元,年均增幅为17.92%。
二是三明决定事实破釜沉舟的医改。也就是抡起腾笼换鸟三板斧,第一板斧子砍向虚高药品价格:突破不准“二次议价”规定,实行限价采购;第二板斧砍向医疗服务价格:从提高80项最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入手,解决了零差率而且政府不拿一分钱问题;第三板斧果断提高医务人员薪酬:从医生、院长年薪制开始,到现在已经全面实行了全员目标年薪制,调动院长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全符合中央“药价要下去服务要上去医保要保住”的价格改革目标。
不久前,三明医改又有了最新动作,即全面推行全病种付费,与此同时配套了四项政策:控制自付比例;鼓励药品耗材议价并将议价作为医疗机构合法收入;设立总会计师;修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与指标体系。相信这几招一定会对未来医改深化起到深远的影响。
由此可见,三明医改降低了药品价格,用的办法并不是“两票制”,而是限价采购,也就是“二次议价”,如今三明又把药品议价权交给了医院,有媒体称之为“三次议价”。
基于这种考虑,笔者认为,要真正解决我国药品流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两票制”确实能够减少流通环节,有效遏制过票行为,对于国家税收流失会有很大作用。但能否降低药品价格还需要再观察。同时认为,要建立规范的药品流通秩序,最根本的也许并不在于集中招标、统一配送,而是建立起符合市场规律的药品流通秩序。把应该属于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主体地位还给医疗机构,政府建立起公开透明的药品交易平台,由生产企业挂网、医疗机构采购、医保部门建立药品医保支付价,从一系列招标腐败案件中汲取教训,找到自己的正确位置。
民议/徐毓才
徐毓才,中华医学会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会员,现任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近年来,先后出版《医疗安全管理12讲》、《农村卫生思考》、《基层医院管理文翠》、《基层医改思考》、《新医改,2015记忆》著作五部,对新医改有着比较独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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