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天!这家药商的GSP被收回两次、发还两次

药店经理人



来源:药店经理人综合整理


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第二次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的GSP证书了。


此前,该公司曾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两次被收回GSP证书。




1

2016年4月20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收回福建华药医药有限公司和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


"因企业违反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我局依法收回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2-Aa-20140039) ,现予以公告。"

2

2016年5月16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对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监管检查,鉴于晋江市公安局出具了有关证明材料,该公司能够按GSP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现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依法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2-Aa-20140039),特此公告。"

3

2016年6月2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一次发布关于收回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 因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13号),我局依法收回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2-Aa-20140039),现予以公告。”

4

2016年8月31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一次发布《关于发还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经对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复核及全面检查验收,该企业已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现委托你局依法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2-Aa-2014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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