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骨钩钢板内固定术后并发肩峰下撞击综合征的应用解剖学研究

《中华实验外科杂志》 邓洲铭[1];魏坦军[2];金伟[1];蔡林[1];平安松[1];魏任雄[1];胡昊[1];任斌[1]
摘要:
目的通过应用解剖学研究锁骨钩钢板是否符合国人骨骼体型,根据结果分析锁骨钩钢板的规格不匹配是否为导致锁骨钩钢板内固定术后发生肩峰下撞击综合征的原因之一。方法成人尸体标本12具、24个肩关节,用游标卡尺测量标记肩峰处的宽度和厚度,选用不同厂家的锁骨钩钢板20个,测量锁骨钩钢板钩端的长度与钩端的深度。把测量的肩峰数据与锁骨钩钢板的数据分成两组比较,A组——宽度组(测量的锁骨钩钢板钩端的长度A2和对应位置肩峰的宽度A1)、B组——厚度组(测量的锁骨钩钢板钩端的深度B2和对应位置肩峰的厚度B1),用统计学方法分别分析两组数据。结果肩峰的宽度和厚度分别为A1=28.03550±2.64089,B1=10.23090±2.67572;锁骨钩钢板的钩端的长度和深度分别为A2=18.22700±2.34407,B2=13.49700±1.36365。锁骨钩钢板以及肩关节的A、B两组数据分别进行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目前所使用的锁骨钩钢板规格并不适合国人的肩峰,这种不匹配是导致锁骨钩钢板内固定术后发生肩峰下撞击综合征的原因之一。
锁骨钩钢板 , 肩峰下撞击综合征 , 并发症 , 解剖学研究
下载全文

相关文献